索 引 號 | SM06138-1200-2022-00025 | 文號 | 中政〔2022〕39號 |
發布機構 | 寧化縣中沙鄉人民政府 | 生成日期 | 2022-10-13 |
標題 | 中沙鄉人民政府關于全面推進村(居)民委員會公共衛生委員會建設的通知 | ||
有效性 | 有效 |
索 引 號 | SM06138-1200-2022-00025 | ||
文號 | 中政〔2022〕39號 | ||
發布機構 | 寧化縣中沙鄉人民政府 | ||
生成日期 | 2022-10-13 | ||
標題 | 中沙鄉人民政府關于全面推進村(居)民委員會公共衛生委員會建設的通知 | ||
有效性 | 有效 |
為進一步加強村(居)民委員會公共衛生委員會建設,提高我鄉應對突發重大公共衛生事件的能力和水平,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根據省委、省政府關于加強基層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建設的實施方案和民政部、國家衛生健康委、國家中醫藥局、國家疾控局《關于加強村(居)民委員會公共衛生委員會建設的指導意見》等文件精神,結合我鄉實際,現就推進全鄉村(居)民委員會公共衛生委員會建設通知如下:
一、健全公共衛生組織體系
(一)完善組織架構。公共衛生委員會是村(居)民委員會下屬委員會,是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全鄉各村(居)民委員會要全面推進公共衛生委員會建設。在鄉指導和村(社區)黨組織領導下,力爭至2022年底,實現公共衛生委員會機制全覆蓋、能力普遍提升、作用有效發揮,初步建立起常態化管理和應急管理動態銜接的基層公共衛生管理機制。
(二)配齊工作人員。公共衛生委員會由3-7人組成,每屆任期與所在村(居)民委員會相同,可連選連任。其主任一般由村(居)民委員會成員兼任,也可由村(居)民委員會副主任兼任;其副主任可由村(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工作人員兼任,各村(居)要廣泛吸納鄉衛生院、村衛生室、社區養老服務機構內設醫療機構醫務人員、健康指導員、家庭保健員以及退休醫務人員等擔任公共衛生委員會成員。辦公服務場所設在村(社區)范圍內,保障必要的服務設施。
(三)建立聯動機制。要建立健全村(社區)醫療衛生機構和公共衛生委員會協調聯動工作機制,協助做好村(社區)老年人,未成年人、殘疾人、困難家庭成員等重點人群健康服務,發生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時根據基層黨委和政府統一調度做好應急響應。要加強公共衛生委員會與村(居)民委員會其他下屬委員會工作聯動。創新工作方式方法,組織動員社會組織、社會慈善資源和社會工作者、社區志愿者參與衛生防疫,居民健康知識普及、環境衛生整治、垃圾分類宣傳值守等活動。鼓勵村(社區)群團組織、社會組織、駐區單位、物業服務企業參與相關工作機制。
二、理順公共衛生管理職責
(一)明確工作職責。公共衛生委員會在村(社區)黨組織統一領導和村(居)民委員會統一管理開展工作,其基本職責是組織村(居)民做好村(社區)環境衛生工作,協助提供村(社區)公共衛生服務,具體包括:制定村(社區)公共衛生工作方案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組織開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演練;培育、引導公共衛生領域社區社會組織特別是志愿服務組織;在衛生健康部門支持、指導下,協助提供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開展傳染病和重大疫情防控處置、綜合整治、衛生清理、殯葬管理監督等工作:開展衛生健康政策宣傳、居民健康教育等宣傳教育活動;組織居民群眾、群團組織、經濟和社會組織、駐村單位開展愛國衛生等活動;向有關部門反映居民群眾關于改進基層公共衛生工作的意見建議。
(二)提升專業能力。鄉衛生健康、民政部門要定期組織公共衛生委員會成員和轄區志愿者進行專題培訓,提升其專業能力、做群眾工作能力和自我防護能力;推動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加強對公共衛生委員會成員的日常培訓,幫助其掌握基層公共衛生領域政策規定、應急處置技能、健康科普知識等;發生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時,針對疫情防控有關要求開展核心知識培訓、鼓勵在公共衛生服務中應用中醫藥技術方法。鼓勵依托智慧社區信息系統和簡便應用軟件開發基層公共衛生服務模塊,提高公共衛生委員會工作的信息化、智能化水平
三、強化公共衛生保障能力
(一)強化組織領導。鄉民政、衛生健康部門要高度重視。結合本地實際制定公共衛生委員會建設具體措施。民政部門負責指導加強村(居)民委員會組織體系建設,密切公共衛生委員會與居民群眾聯系。衛生健康部門負責指導加強公共衛生委員會能力建設、提高其專業素質和工作效能。要依托各級城鄉社區治理和社區服務工作協調機制,加強與生態環境、住房城鄉建設、交通運輸等部門溝通協調,形成齊抓共管的工作合力。要推動鄉落實指導基層群眾自治和基層公共衛生工作責任,加強對公共衛生委員會建設的指導、支持和幫助。要加強村(社區)黨組織對公共衛生委員會建設的領導,強化對公共衛生委員會成員人選的把關作用。
(二)加大保障力度。要積極支持公共衛生委員會建設工作:進一步明確職能和定位,加強對公共衛生委員會工作指導和經費支持,可對公共衛生委員會成員給予適當補助,提高基層公共衛生治理能力。要統籌使用各級各部門投入村(社區)符合條件的相關資金,支持做好村(社區)公共衛生工作和加強公共衛生委員會建設,落實村(社區)應急和防疫物資儲備,探索采取項目示范方式,實施公共衛生服務領域政府購買服務,支持村(居)民委員會和專業社會組織承接。公共衛生委員會各項經費納入村(居)財務預算和統一管理,接受村(居)民會議的審議。村(居)務監督委員會的監督。
(三)加強宣傳引導。各村(居)應充分利用現有資源,統籌協調各部門和各方面力量,發揮好鄉村醫生、計生專干、家庭醫生,社區志愿者等資源優勢和作用,全面推進公共衛生委員會建設,推動其機構和能力建設,通過開展宣傳教育、家庭健康促進關愛幫扶、文體生活等多種活動,提高公共衛生委員會工作和服務水平。
(四)督導工作落實。民政、衛生健康部門要加強工作指導和督導。積極推進公共衛生委員會建設,逐步完善相關工作機制。促進公共衛生委員會有效開展各項工作。相關工作進展依托全國基層政權建設和社區治理信息系統和衛生健康相關平臺定期報送。
本《通知》從印發之日起實施,有效期5年。
中沙鄉人民政府
2022年10月13日
為進一步加強村(居)民委員會公共衛生委員會建設,提高我鄉應對突發重大公共衛生事件的能力和水平,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根據省委、省政府關于加強基層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建設的實施方案和民政部、國家衛生健康委、國家中醫藥局、國家疾控局《關于加強村(居)民委員會公共衛生委員會建設的指導意見》等文件精神,結合我鄉實際,現就推進全鄉村(居)民委員會公共衛生委員會建設通知如下:
一、健全公共衛生組織體系
(一)完善組織架構。公共衛生委員會是村(居)民委員會下屬委員會,是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全鄉各村(居)民委員會要全面推進公共衛生委員會建設。在鄉指導和村(社區)黨組織領導下,力爭至2022年底,實現公共衛生委員會機制全覆蓋、能力普遍提升、作用有效發揮,初步建立起常態化管理和應急管理動態銜接的基層公共衛生管理機制。
(二)配齊工作人員。公共衛生委員會由3-7人組成,每屆任期與所在村(居)民委員會相同,可連選連任。其主任一般由村(居)民委員會成員兼任,也可由村(居)民委員會副主任兼任;其副主任可由村(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工作人員兼任,各村(居)要廣泛吸納鄉衛生院、村衛生室、社區養老服務機構內設醫療機構醫務人員、健康指導員、家庭保健員以及退休醫務人員等擔任公共衛生委員會成員。辦公服務場所設在村(社區)范圍內,保障必要的服務設施。
(三)建立聯動機制。要建立健全村(社區)醫療衛生機構和公共衛生委員會協調聯動工作機制,協助做好村(社區)老年人,未成年人、殘疾人、困難家庭成員等重點人群健康服務,發生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時根據基層黨委和政府統一調度做好應急響應。要加強公共衛生委員會與村(居)民委員會其他下屬委員會工作聯動。創新工作方式方法,組織動員社會組織、社會慈善資源和社會工作者、社區志愿者參與衛生防疫,居民健康知識普及、環境衛生整治、垃圾分類宣傳值守等活動。鼓勵村(社區)群團組織、社會組織、駐區單位、物業服務企業參與相關工作機制。
二、理順公共衛生管理職責
(一)明確工作職責。公共衛生委員會在村(社區)黨組織統一領導和村(居)民委員會統一管理開展工作,其基本職責是組織村(居)民做好村(社區)環境衛生工作,協助提供村(社區)公共衛生服務,具體包括:制定村(社區)公共衛生工作方案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組織開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演練;培育、引導公共衛生領域社區社會組織特別是志愿服務組織;在衛生健康部門支持、指導下,協助提供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開展傳染病和重大疫情防控處置、綜合整治、衛生清理、殯葬管理監督等工作:開展衛生健康政策宣傳、居民健康教育等宣傳教育活動;組織居民群眾、群團組織、經濟和社會組織、駐村單位開展愛國衛生等活動;向有關部門反映居民群眾關于改進基層公共衛生工作的意見建議。
(二)提升專業能力。鄉衛生健康、民政部門要定期組織公共衛生委員會成員和轄區志愿者進行專題培訓,提升其專業能力、做群眾工作能力和自我防護能力;推動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加強對公共衛生委員會成員的日常培訓,幫助其掌握基層公共衛生領域政策規定、應急處置技能、健康科普知識等;發生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時,針對疫情防控有關要求開展核心知識培訓、鼓勵在公共衛生服務中應用中醫藥技術方法。鼓勵依托智慧社區信息系統和簡便應用軟件開發基層公共衛生服務模塊,提高公共衛生委員會工作的信息化、智能化水平
三、強化公共衛生保障能力
(一)強化組織領導。鄉民政、衛生健康部門要高度重視。結合本地實際制定公共衛生委員會建設具體措施。民政部門負責指導加強村(居)民委員會組織體系建設,密切公共衛生委員會與居民群眾聯系。衛生健康部門負責指導加強公共衛生委員會能力建設、提高其專業素質和工作效能。要依托各級城鄉社區治理和社區服務工作協調機制,加強與生態環境、住房城鄉建設、交通運輸等部門溝通協調,形成齊抓共管的工作合力。要推動鄉落實指導基層群眾自治和基層公共衛生工作責任,加強對公共衛生委員會建設的指導、支持和幫助。要加強村(社區)黨組織對公共衛生委員會建設的領導,強化對公共衛生委員會成員人選的把關作用。
(二)加大保障力度。要積極支持公共衛生委員會建設工作:進一步明確職能和定位,加強對公共衛生委員會工作指導和經費支持,可對公共衛生委員會成員給予適當補助,提高基層公共衛生治理能力。要統籌使用各級各部門投入村(社區)符合條件的相關資金,支持做好村(社區)公共衛生工作和加強公共衛生委員會建設,落實村(社區)應急和防疫物資儲備,探索采取項目示范方式,實施公共衛生服務領域政府購買服務,支持村(居)民委員會和專業社會組織承接。公共衛生委員會各項經費納入村(居)財務預算和統一管理,接受村(居)民會議的審議。村(居)務監督委員會的監督。
(三)加強宣傳引導。各村(居)應充分利用現有資源,統籌協調各部門和各方面力量,發揮好鄉村醫生、計生專干、家庭醫生,社區志愿者等資源優勢和作用,全面推進公共衛生委員會建設,推動其機構和能力建設,通過開展宣傳教育、家庭健康促進關愛幫扶、文體生活等多種活動,提高公共衛生委員會工作和服務水平。
(四)督導工作落實。民政、衛生健康部門要加強工作指導和督導。積極推進公共衛生委員會建設,逐步完善相關工作機制。促進公共衛生委員會有效開展各項工作。相關工作進展依托全國基層政權建設和社區治理信息系統和衛生健康相關平臺定期報送。
本《通知》從印發之日起實施,有效期5年。
中沙鄉人民政府
2022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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